眾所周知,RFID技術主要是一種透過無線電波非接觸式快速識別和儲存資訊的技術,將無線通訊與資料存取技術相結合,然後與資料庫系統連接,實現非接觸式雙向通信,從而實現識別的目的。 為了進行資料交換,需要串聯一個極為複雜的系統。 在RFID系統中,RFID電子標籤的讀寫和通訊是透過電磁波來實現的。 依通訊距離可分為近場和遠場。 為此,RFID讀寫設備與RFID標籤之間的資料交換方式也分為負載調變和反向散射調變。
我們透過以下內容來了解RFID應用系統的安全性< br/>
RFID系統主要分為以下幾類:
RFID系統的安全需求:
RFID安全假設:
工作頻率:UHF遠距離標籤更容易受到無線訊號的干擾;
標籤成本:安全模組使用的閘數不要超過5k閘;
資料傳輸大小:每個標籤可傳輸500bit,讀取時間不超過1s;
抗資料竄改:在實體攻擊下,標籤內部資料會外洩;
通訊:RFID讀寫器與RFID標籤之間的通訊不安全,RFID讀寫器與資料庫之間的通道是安全的;
寫入限制:您可限制寫入標籤記憶體的裝置數量。
RFID隱私權保護協定:
RFID隱私權保護措施:
距離安全威脅限制協定:
1. 距離欺騙:對於某些惡意標籤,在RFID讀寫器限制的距離之外,欺騙RFID讀寫設備,使其認為在合法範圍內;
2. 偽造攻擊:偽裝RFID標籤,欺騙RFID閱讀器,使其誤認為它是RFID系統中的合法標籤;
3. 中間人攻擊:同時與RFID標籤和RFID閱讀器進行通信,收集RFID標籤發送的訊息,並利用這些訊息欺騙RFID閱讀器,使RFID閱讀器認為對方是
ISO/IEC安全標準體系主要由以下幾個面向組成:
1. ISO/IEC 18000
明確了RFID空中介面協議的定位和指導原則;
提供了統一的參考和標準化參數;
具體針對不同頻段指定空口參數;
同一頻段下提供多種工作模式,滿足不同應用中不同資料傳輸速率和識別率的要求。
2. ISO/IEC 18000-1 空中介面協定
lSO/IEC 18000-1 空中介面協定規定了 RFID 讀取器和標籤之間通訊的訊號波形、指令和回應格式。 不同的設備只要符合相同標準的要求,就可以進行正常的資訊互動。
ISO/IEC安全協定的協定架構:
原理採用ISO/IEC安全標準:
1. ISO/IEC 18000需要滿足各國和地區無線頻譜政策的要求。 同時,需要針對不同領域提供統一的應用框架,允許不同的使用者根據效能需求進行權衡,從而滿足不同領域的應用需求。
2. 空中介面允許不同的工作模式,但標準中需要給出各種模式的適用場合,特別是一些特殊的工作模式,需要在標準中明確指出。
3. 強調智慧財產權的透明度。 ISO/IEC不負責空中介面所包含的專利問題的談判,使用者需遵守相關聲明。
RFID空中介面威脅:
ISO IEC 18000-6 Type-C :
ISO/IEC 18000-6安全機制:
空中介面通訊協定規範,是RFID讀寫器與RFID電子標籤之間的資訊交換,就是實作不同廠商生產設備之間的互聯互通。 在UHF RFID的應用中,空中介面協定是解決各層介面標準問題的基礎。
UHF RFID技術的空中介面協定ISO 18000-6基本上是一個整合了部分出口產品規格刺痛 RFID 製造商和 EAV-UCC 提出的標籤架構要求。 空中介面協定包括實體層和媒體存取控制(MAC)層。 物理層包括資料幀結構定義、調整/解調、編碼/解碼、連結時序等,對資料內容和資料結構沒有限制。 目前的UHF RFID空中介面協定主要有ISO 18000-6B協定和EPC C1GEN2協定(EPC C1GEN2協議,現為ISO 18000-6C協定)。 整體來說,ISO 18000-6C協定的定義比較完整,現有的產品基本上都遵循該協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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